学院公告
【传染病防治】结核病的防治知识普及

点击量:171 日期:2020/09/03 作者:校医院 编辑:刘野

每年3月24日是世界结核病防治日,防治结核需要“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肺结核是我国法定乙类传染病是可防可治的。
 

1、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患者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把病菌传播到空气中,健康人接触含菌空气,可能被传染。学校人员密集,同学同吃同住,在封闭的教室内上课,是结核传播的有利因素。

2、反复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午后低热,夜间盗汗,应怀疑得了肺结核病,及时到医院就诊。 当发现结核病或疑似结核病人时,应当采取措施有效切断传染源,及时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怀疑自己得了肺结核,应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看病。经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可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抗结核病药品的部分免费政策(免费拍X光胸片、免费提供痰涂片检查、免费提供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

4.只要按医生的要求,坚持不间断服药6-8个月的正规治疗,90%是可以治愈的。

5.痰菌“阳性”具有传染性,如经过规范治疗,一般一个月到两个月传染性可以消失,痰菌“阴性”的结果只能证明传染性比较低,但并不等同于没有传染性。发现结核病人后一定要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深入筛查,并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

6.预防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对着别人大声咳嗽,与别人说话时保持一定的距离,不随地吐痰;室内经常通风换气,通风可以有效地稀释空气中存在的结核菌,同时他鼓励在校师生勤于锻炼,保持身心愉悦,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增强营养,适当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免疫力,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应加强对学生因病缺勤原因调查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传染病及时上报校医院,学生如有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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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