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党校培训】关于开展2020-02期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的通知

点击量:985 日期:2020/10/09 作者: 编辑:袁毓璟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西交党﹝2016﹞14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结合2020年党委党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02期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如下:

一、教育培训时间

2020年10-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育培训对象

第2020-02期党员发展对象

三、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

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采取理论结合实际方式,共分为自主学习、集中辅导和社会实践三个环节。教育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其中,集中辅导不少于16个学时,社会实践不少于8个学时,自主学习不计入总学时。

(一)自主学习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新时期新要求,党员发展对象应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等文件,原则上要求在社会实践环节前完成。

(二)集中辅导

集中辅导由校党委党校邀请学校领导、相关专家教授开展专题报告的形式进行。集中辅导共4讲,每讲4个学时。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社会实践

在学员自学、集中辅导基础上,开展两次分别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理论研讨课和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每次活动至少4个学时,其中党日活动以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专题讨论、参观考察、主题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开展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班导师和班委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好活动的开展。

四、教育培训考核和发放证书

1.教育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自主学习、集中辅导、社会实践情况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要结合集中辅导、社会实践和自学的内容,认真思考、自省自励,使思考和撰写过程成为牢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2.考勤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落实,考勤通过现场课堂点到和查收课堂笔记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必须携带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务必做好课堂笔记。

3.严格考核纪律,自主学习未完成,或在集中辅导和社会实践环节中缺勤1次及以上,或学习心得内容存在抄袭、撰写不认真、认识不到位等问题的,不予结业。集中辅导培训期间严禁玩手机、看与课程无关书籍和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资格。

4.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根据学员综合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党员发展的必要材料。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结业成绩公布后,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到党校办公室(综合楼650室)领取空白结业证书,参照模板填写结业证,在党校办公室办理结业证盖章手续后,装入学员档案。

五、相关要求

1.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在培训学员中按照5%比例选拔若干名学生骨干作为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对班级进行组织管理,助理名单在培训名单中标注。

2. 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数量,于10月13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 jzxydw@swjtu.cn。

六、名额分配

2018级建筑类

7

2018级设计类

14

2017级建筑类

5

2017级设计类

8

2016级建筑类

8

研建筑类

12

研设计类

5



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