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教工部通知】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199 日期:2021/05/14 作者: 编辑:曾宁莎

 

校内各学院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 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和《西南交通大学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彰显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崇高品格和奉献精神,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 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西南交通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1


二、推荐程序

1. 请各学院所、中心按照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实施措施等, 并将评奖推优与党史学习教育充分结合,学先进、树典型,做好本单位教师团队的推荐工作。各学院推荐不超过 2 个团队。

2. 申报团队认真填写《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 2荐意见”中“所在学院所、中心意见”处需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3.以学院所、中心为单位,请于 528周五前,将

本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地点: 犀浦校区综合楼 434,电子材料发送至:fdcsz@swjtu.edu.cn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形式

1. 申报表的纸质版一式 2

2. 申报表的电子版

3. 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的纸质报告

四、校内评审

1.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2. 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和具体创建指标审核申报团队的申报资格,推选 3-5 个团队作为推荐到教育部的候选团队,报学校审定。

3. 经学校研究,最终确定 1 个团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认定;若通过,则认定为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4. 各学院(所、中心)推荐到学校的团队作为学校的“西南交

通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创建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相关说明

1. 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

2. 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 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3.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获得“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学校“西南交通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创建团队,将结合“西南交通大学‘立德树人’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给予奖励,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宣传。

5.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申报系统将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相关数据,请学校审定的推荐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前务必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交。

联系人:崔健;联系电话:66367659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 年 5 月 12 日